《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推荐湖南中医药科技奖的项目,请按本填写说明的规定填写《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并报齐应有的附件。推荐书及其附件应装订成一册,其大小规格应一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奖种: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分三类:科技成果类(基础文献类和应用类)、政策类和科普类,申报时选择一种在括号里划“√”。

2、序号、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3、《项目名称》(中文)要准确、简明、具体,并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30个汉字。项目名称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

4、《公布名》不超过30字。如项目名称不可直接对外公布,应在此栏填写可公布名称,并且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供审查。不填写此栏时视为项目名称可直接公布。通用项目一般不填写此栏。

5、《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

6、项目密级: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经定密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密级填写。一般填写“非密”。填写密级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提交提名,且原则上不作为通用项目提交评审。

7、定密日期: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8、保密期限: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保密年限。

9、定密机构:填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加盖审批部门公章。

10、学科分类名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

11、所属国民经济行业:默认为“中医药”。

12、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默认为“中医药”。

13、任务来源: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可多选。

14、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不超过300字。应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项。

15、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16、授权发明专利(项):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列入计数的发明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17、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本会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同级同类奖项项目中使用。

18、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时间;完成时间填写项目验收或整体技术首次应用的时间(须在附件提供应用证明)。无法精确到“日”的,统一填写“1日”。

二、推荐单位意见

不超过600字。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提名书全文,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授奖条件,填写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表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该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的要求简明、扼要的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科普项目应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科普作品的受众、创新手法、表现形式、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内容、发行情况等。

四、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就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规定的标题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应引用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文献,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引入正文,一般不应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本栏有三点提示:

(1)总体思路:经过国内外情况调研之后,形成的解决该项目科学问题的总体构思,如何继承已有科学技术的长处,克服其不足,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应详细写明有哪些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以及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措施。

根据科学技术项目的特点,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属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型。写明主要学术观点,应着重在自然现象和规律发现,在科学理论上的创见,研究方法的创新以及综合分析上的创造性方面进行阐明。可列出主要论著目录论文包括:作者、出版年份、题名、刊名、卷(期)页;专著包括:作者、出版年份、书名、出版者、页码;

②属于设备类型。要求画出结构图、动态程序图,关键部件应注明特殊材料、工艺和调试技术及性能指标;

③属于方法类型。应写明基本原理、操作程序、实现条件和配套的特殊设备等;

④属于物质类型。分为化学的与非化学的。一般均应写明组成成分、合成方法(工艺)、物化性能和最佳条件以及完成工艺所需要的特殊设备;

⑤属于新用途类型。写明以往解决同一技术问题所用的方法、已知设备、方法、物质等原来用途,新用途的使用对象及使用条件等。

此外,软科学、科技服务类项目,应着重在指导思想、科学原理、分析方法、实施方法、实际结果、以及为决策科学化服务方面进行阐明;

⑥推广项目应说明推广者已取得的重大效益中所采用的创造性技术推广措施。

(3)实施效果:这里只需要简明填写,如节省能源、原材料消耗、提高工时或在学科、专业发展上的作用意义等。

3、《该项目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总体科学技术水平同当前的国内外最先进的水平进行全面比较,

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必进措施。必要时可列表说明。

4、《创新点》是推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关键依据。“创新点”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发展、发明及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应独立存在的。

一般可用三种类型概括所有的科技创新:

①基础型创新。关于自然现象规律的新认识;关于科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关于原理、机理进一步阐明;关于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或通过基础数据的科学积累总结出的规律认识等。

②复合(集成)型创新。是指对已有科学技术的新组合、嫁接、移植及推广(新方法),应写清楚新组合、新结构、新工艺、新方法、新配方、新用途等(无需再写过程和比较)。

③改进型创新。是指对已有科学技术的改进,或单一改进,或综合改进。只需写明改进了什么(无需再写过程和比较)。

5、《保密要点》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6、《应用、推广及论文引用情况》推荐项目在国外相关领域的作用影响及预期前景,就其科学结论在国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

7、近三年经济效益

仅填写项目完成单位及其他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填写。其他应用单位应在推广应用情况中《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所列单位范围之内。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填写近三年由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近三年经济效益表和应用证明中自然年如无法填写整年度数据,则统一填写当年上半年度数据,并在《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里作出说明。

新增销售额: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应按上述要求填报当年度的销售额,而不是当年度减上一年度的差额。填报时,应以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填报已签订合同且已执行的金额)。填报数据中如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相关数据的,需要抵消重复计算的部分;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在提交应用证明时一并提供。

新增利润:如果应用单位能够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对应财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如果应用单位不能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可按新增销售额乘以企业综合销售利润率进行测算;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贡献率的影响。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300字。

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合同台账、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不超过300字。

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项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包括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如无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表。

8、社会效益

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提高决策科学化、技术服务及科学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起的作用,应扼要地作出说明。

五、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不超过10件)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成立的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涉密项目可采用其他科技所属权的认可方式。应按与主要科技创新的密切程度排序,列表前3项视为核心知识产权,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以及专利的有效状态。

专利的有效状态不作限定,失效的专利亦可作为主要知识产权,但须考虑到评审者对其公信力的接受程度。

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本表所列知识产权用于被推荐奖励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名承诺。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附件所列验收、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一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

科普项目主要完成人应是对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责任编辑和美术编辑。

2.国籍:所列完成人均应为中国公民。

3.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

4.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5.二级单位:填写完成人所在的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6.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如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

7.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应在本项目起始时间之后,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完成时间之前。

8.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不超过300字。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四、主要科技创新”所列第几项科技创新;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技创新,要细致说明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证明材料在附件中的编号。

9.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不超过200字。填写完成人曾获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年度、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

10.签名和盖章:“本人签名”应为完成人的中文简体正楷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他人代签或仿造签名。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提名者出具书面说明,随推荐书一并报送。

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为同一单位,只需加盖一个公章;如为不同单位,两个单位公章应同时加盖。所盖公章应与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具有多个名称的单位,所盖公章应至少与其中一个名称相同)。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一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的项目单位数不超过5个。

1.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2.单位性质: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3.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不超过600字。

完成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八、附件目录

1.必备附件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附件材料应列有目录。

(1)核知识产权证明(不超过3件):指“五、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所列前3项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说明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

电子版:发明专利提交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交证书或论文全文。每个知识产权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3个PDF文件。

纸质版:发明专利提交说明书摘要页,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交证书复印件或论文首页。每个知识产权1页,不超过3页。

(2)应用证明:指“ 应用、推广情况”所列主要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按“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的单位顺序排列,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列表范围。

至少应有1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的起始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

应用证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包含经济效益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电子版:提交扫描件,每份证明1个PDF文件,合计不超过15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原件,按实际页数提交。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等。且审批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

电子版:提交全文扫描件,限1个PDF文件。

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的盖章页,限1页。

《主要论著原件或复印件》主要论著需列有目录、标明序号、作者、出版年份、题名、刊名、卷期页。论文需全文复印。

《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可以是《检索报告》提供的收录和引用情况,或是被他人论文引用为参考文献的复印件。

《项目结题证明》指项目所获资助的科研基金、计划的结题证明或验收报告,限1个PDF。

《查新咨询报告书》应提供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附后)出具本项目的查新咨询报告书。(限本年度)

2.其他附件

指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证明材料。除核心知识产权(“五、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前3项)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不要求必须提交证明材料,如自愿提交,则提交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或论文首页。

电子版不超过30个PDF文件,每个文件均应清晰可辨,原则上不要拼图。

纸质版不超过30页,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3.其他说明

(1)科普项目的必备附件包括:1.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初版和最新版本);2.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3.应用证明;4.科普作品成品质量证明。其他附件指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